乐鱼(leyu)全站(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
杏彩体育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杏彩体育官方网站原标题: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通讯、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郑增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线年度监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和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柏硕”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943,97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090,350.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653,895.14元。截至2022年10月14日止,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10,653,895.14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634,046,132.22元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6708)人民币63,742,471.0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576916)人民币322,152,031.82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8757)人民币66,061,590.00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72)人民币82,090,039.35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2561)人民币100,000,000.00元。2022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除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还包括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协定存款。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011,118.80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701,589.28元,根据《公司法》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472,403.88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08,240,304.20元;母公司(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3,251,383.43元,2022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54,724,038.8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472,403.88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2,503,018.35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2,503,018.35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75,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杏彩体育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14,626,554.84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2.26%。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653,895.1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678.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8,889.65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789.05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节约555万元财务费用(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应对和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等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柏硕”、“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降低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外汇管理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1.市场波动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等,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适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杏彩体育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为一年。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卫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卫华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卫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并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杏彩体育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